摘要 2026 年一季度,保定净菜进京 61.96 万吨,对应产值 48.1 亿元,折合约 7760 元/吨。这个量价关系,是理解净菜产业当前状态最实在的锚点。 净菜(cleaned vegetable,也称鲜切蔬菜)指新鲜蔬菜经拣选、清洗、切分、消毒、包装等加工后可直接烹饪或食用的产品,处于农产品初加工与食品生产加工的交叉地带,一端连接产地,一端连接中央厨房、团餐和连锁餐饮的后厨。 过去两年,这个品类的规则环境发生了三项实质性变化:其一,其法定身份在国家层面得到明确;其二,相关标准密集补齐;其三,需求端在校园餐与连锁餐饮场景中真实放量。与此同时,合规边界、税收适用和市场规模三个方面长期存在口径混乱,构成从业者决策的主要不确定性来源。 以下按身份认定、税收、标准、市场、需求、供给、风险、成本八个维度梳理。所引数据均标注原始出处,第三方测算与企业口径均逐处标明来源性质。
2024 年 3 月 21 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界定净菜的身份。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的表述为: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同一次答记者问还划定了其他几类边界: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不经加热或熟制即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亦不属于。对于连锁餐饮,另一项关键表述是:中央厨房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答记者问(2024-03-21)、人民网(2024-03-21)、央视网(2024-03-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食标秘发〔2026〕1 号,2026-02-06)第 2.1 条范围条款规定:本文件适用于预制菜的生产和经营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预制菜的食用农产品原料、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以及网络订餐等餐饮服务环节。本文件不适用于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类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农业食品标准化研究所研究员王君对该条款的解释:净菜类食品: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未改变其作为原料的基本属性,仍属于食品原料范畴,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和规范。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02-06)、央视网(2026-02-06) 地方层面的口径在两年后得到重申。2026 年 1 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指导意见》,第三十八条原文: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不属于预制菜;主食类食品不属于预制菜。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2026-01-26) 三个层级口径一致:非即食净菜属食用农产品。但身份定性不等于许可豁免,二者分属不同环节。
这是净菜合规中分歧最大的部分。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公开答复与行政复议决定,已将界限划清。 非即食净菜:食用农产品,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SC)。 法律依据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多地官方口径一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局长信箱答复中明确: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这类净菜类食品的生产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净菜加工业务的答复原文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无需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两份 2026 年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提供了更强依据: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东政复决字〔2025〕412 号,2025 年 11 月 17 日落款、2026 年 1 月 25 日公开):案涉产品为"小葱粒净菜 30g""小米椒圈",认定申请人的净菜类加工属于食用农产品范畴,无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涉"蔬菜汤净菜""去皮莴苣段""小米椒小葱双拼组合",2026 年 3 月公开,未检索到文号):认定净菜属于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许可不适用;同时认定生鲜食品豁免强制营养标签。 威海市复议(2026-02-05)、醴陵市复议(株醴府复决字〔2026〕22 号,2026-04-02)持同一口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答复可作为交叉印证: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仍属食用农产品。 行政复议决定仅对个案当事人有效,不具判例效力;产品定性仍应取得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书面确认。 即食鲜切果蔬:工业化生产属于食品生产,需办理 SC,归类为"其他食品:即食鲜切果蔬"。 依据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食品类别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目录中普通食品的,可纳入"其他食品"类别。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2023 年 12 月 20 日印发《上海市其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沪市监规范〔2023〕4 号,2024 年 1 月 15 日施行),明确将"即食鲜切果蔬"纳入食品生产许可,归入"其他食品"类别。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12 月 8 日答复:蔬菜仅经过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范畴;但即食鲜切果蔬属于生产许可范畴,纳入其他食品管理,需取得相应许可。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10 月 9 日答复明确了同一分类。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12 月 23 日的答复给出了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的现场核查要求:清洁作业区洁净级别参照 GB 50687 不低于 C 级(静态悬浮粒子 ≥0.5μm 不超过 352,000p/m³、≥5μm 不超过 2,900p/m³,浮游菌 ≤100cfu/m³,沉降菌 ≤3cfu/90mm·0.5h,温度 18-25℃,相对湿度 45%-60%,照度 ≥300lx,换气次数 ≥10 次/h,空气压差 ≥10Pa);清洁作业区环境温度 ≤5℃;内包装间独立设置,臭氧或紫外线消毒;产品出厂前自检或委托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型式检验。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 81 号,2023 年 12 月 1 日施行)第四十九条对"即食食用农产品"的定义:即食食用农产品,指以生鲜食用农产品为原料,经过清洗、去皮、切割等简单加工后,可供人直接食用的食用农产品。 依据该《办法》,即食食用农产品在销售环节仍属食用农产品,销售不需要许可;超市销售切制水果盒、净菜盒,不因此成为食品经营许可事项。但生产环节为另一事项:企业以工业化方式生产密封包装、冷链贮运、直接入口的即食鲜切果蔬,多地已将其归入"其他食品"类别实施生产许可。 因此准确的表述是"环节二分"而非"产品二分":销售不设许可,工业化生产设许可。判断是否须办证,取决于生产环节的产品属性与工艺,而非销售场所。 各地审查细则存在差异,源于"一品一企一方案"制度: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中"其他食品"(编号 3101)类别的启用,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该品种审查方案,总局层面仅有分类目录的原则性规定。因此上海、东莞、鹤山的细则各不相同;同一产品在不同城市设厂,可能面临不同审查要求,跨区域扩张时须逐地重新评估。
将上述口径整理为可操作的三项判断:
| 判定问题 | 若答案为 " 是 " |
|---|---|
| 产品是否开袋即食(无需加热、无需再清洗)? | 属食品,归 " 其他食品:即食鲜切果蔬 " ,需办 SC |
| 是否采用密封包装、冷链配送、直接入口? | 同上,倾向即食属性 |
| 加工中是否做消毒(去除表面水)并期望 " 免洗 " ? | 同上,倾向即食属性 |
| 仅清洗、去皮、分切,客户收货后仍需烹饪或清洗? | 属食用农产品,不需要 SC |
同一产线可能产出两种属性的产品。切分后原样冷藏配送的为农产品,同一原料经消毒、密封并标注"开袋即食"后,即转为需办 SC 的即食食品。产品结构调整时,须重新判定许可要求。另注意:表中"需办 SC"指工业化生产环节的许可要求;销售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含即食食用农产品)不设许可。 一项边界情形: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 年 1 月 4 日的投诉举报答复认定,超市购买整个水果后切块装盒、装入一次性餐盒出售、供消费者即时食用的行为,属于食品销售,不属于鲜切水果生产行为。这表明超市、餐饮、便利店自制现售的鲜切果蔬,与工业化生产的即食鲜切果蔬,适用不同的监管口径。GB 3165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适用于即食鲜切果蔬的生产加工企业,不适用于超市、餐饮、便利店自制现售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口径)。
属性判定之外,包装标签存在四项高风险细节。在东西湖区复议决定(东政复决字〔2025〕412 号)中,举报人的核心主张原文为:该小米椒包装上明确标注了执行标准为 NY/T 1987,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该产品标注了食品产品标准代号(NY/T 1987),就应当被视为预包装食品而非食用农产品,必须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复议机关未采纳该主张,认定产品仍属食用农产品。但该争议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表明包装"执行标准"栏的标注方式,是职业举报的切入点之一。综合复议决定与多地答复口径,形成以下四项:
| 高危做法 | 正确做法 | 依据 |
|---|---|---|
| 印 SC 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 属食用农产品的净菜不打 SC 号 | 东政复决字〔 2025 〕 412 号 |
| 画营养成分表 | 生鲜食品豁免强制营养标签,非即食净菜不必标注 | GB 28050 问答;武汉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 2026 年 3 月公开) |
| 按 GB 7718 做标签 | 包装不改变食用农产品属性,不适用 GB 7718 | 原北京市食药监指导意见(复议决定援引) |
| 执行标准栏印 GB 31652 ,或随手印 NY/T 1987 | GB 31652 是加工卫生规范、不是产品执行标准,不得印; NY/T 1987 虽为鲜切蔬菜行业标准,标注后会被用作 " 属预包装食品 " 的举报理由,须谨慎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东政复决字〔 2025 〕 412 号 |
一旦在包装上主动标注任何营养信息,GB 28050 即重新适用。换言之,"不标营养成分表"并非绝对禁止,而是"不标即豁免、标注即须合规"。实践中常有企业为营销标注"低脂""高纤维",营养标签义务随标注被触发,标注不规范反而形成新的合规风险。 对商超与出口渠道的企业,上述四项尤为关键:渠道方多按预包装食品逻辑索取 SC 号与营养成分表,供应商须能援引上述依据说明,否则易被要求为其农产品错误套用食品标签,进而招致举报。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种植业类初加工中的"蔬菜初加工"原文为: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同条同时明确了排除项: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该政策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明确,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部分文献将净菜初加工依据误作"财税〔2011〕26 号",企业所得税口径的依据实为财税〔2008〕149 号;财税〔2011〕26 号是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全文不含"净菜"二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 号)第一条原文: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第二条要求: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免税政策。 2026 年的最新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施行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明确,财税〔2011〕137 号文件中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继续实施。即蔬菜流通环节免税未因增值税法切换而中断。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中国政府网
其一,增值税免税的适用主体。财税〔2011〕137 号的表述为"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具备食品生产许可的净菜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净菜能否直接适用该免税政策,实务口径不一:有观点认为生产并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属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另有免税依据;亦有观点认为应按销售货物处理。本刊未核验到国家税务总局层面的统一口径,此处仅作提示,不构成操作依据。 其二,即食净菜办理 SC 之后,产品属性由食用农产品转为食品,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优惠的适用是否随之变化,同样建议取得书面确认。 此外须明确:享受企业所得税初加工优惠的前提,是企业自行实施了清洗、分级、切碎、包装、冷藏、脱水等实质性加工。从农户或批发市场购入已加工净菜后直接转手销售,属贸易行为,不属初加工,不能享受该优惠。实务中税务机关关注加工过程的证据链,包括设备购置与使用记录、工时记录、投料与产出数量关系(出品率)、加工前后库存记录等。
行业中长期存在"净菜无标准"的说法,该表述不准确。准确的表述是:标准众多,但分属多个归口部门,且缺少一部强制性的产品国家标准。
| 标准号 | 名称 | 属性 | 发布 / 实施 |
|---|---|---|---|
| SB/T 10583-2011 | 净菜加工和配送技术要求 | 商务部行业标准,推荐性,现行 | 2011-07-07 发布, 2011-11-01 实施 |
| GH/T 1461-2024 | 净菜冷链流通技术规程 | 供销合作行业标准,推荐性,现行 | 2024-10-29 发布, 2025-05-01 实施 |
| GH/T 1472-2024 | 鲜切果蔬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 供销合作行业标准,推荐性,现行 | 2024-10-29 发布, 2025-05-01 实施 |
| NY/T 4706-2025 | 鲜切果蔬储运技术规范 | 农业农村部行业标准,推荐性,我国首个鲜切果蔬储运规范 | 2025-04-11 发布, 2025-07-01 实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898 号) |
| GB 31652-202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即食鲜切果蔬加工卫生规范 | 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工卫生规范,非产品标准) | 2021-02-22 发布, 2022-02-22 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1 年第 3 号) |
| GB 14881-2025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2025-09-02 发布, 2026-09-02 实施 |
| DB13/T 6040-2025 | 河北净菜配送技术规范 | 河北省地方标准 | 2025-04-03 发布, 2025-05-03 实施 |
| DB31/T 1568-2025 | 鲜切蔬果生产及初加工技术规范 | 上海市地方标准 | 2025-05-12 发布, 2025-09-01 实施 |
团体标准近年密集出台: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 T/ZNJX 004-2024《鲜切蔬菜加工流通技术规范》(2024 年 9 月发布);浙江省五项 T/ZFS 0038-0042-2025(2025 年 10 月 30 日实施);河北净菜产业协会 T/HBCC 018-2026、T/HBCC 019-2026(叶菜类,2026 年 7 月 25 日实施);四川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 T/SCSSX 20.0-2025(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施)。 2026 年 6 月 25 日,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中国农学会农产品物流分会组织鲜切蔬菜(根茎类)流通团体标准宣贯会,一次性发布四项团体标准,覆盖原料加工、加工包装、冷链物流、仓储配送全链条,适用于萝卜、胡萝卜、马铃薯、甘薯、芋头、姜等主要根茎类蔬菜。公开的核心指标:产品分三级(一级品允许 5% 不符合但需符合二级,二级 8%,三级 10%);理化指标失重率 ≤3%、丙二醛含量 ≤150 nmol/g;清洁作业区温度 ≤10℃、消毒水温度 ≤5℃;关键控制点为切分、拣菌、包装;推荐气调包装(真空/半真空)、气调保鲜盒等四种方式。来源: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std.samr.gov.cn)、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tbz.org.cn)、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898 号
GH/T 1461-2024 规范的是流通环节,而非加工。该标准规定了净菜冷链流通的基本要求、包装、贮存、冷链运输、销售、追溯与召回等技术要求,对加工环节本身不作规定。其对净菜的定义为:根据商品质量要求,经过拣选、整修、清洗,去除老叶、根、须等不可食用部分,经过或不经过去皮、切分、包装等加工过程的蔬菜。 GB 31652-2021 属卫生规范,而非产品标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中明确:GB 31652 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但仅对即食鲜切果蔬加工过程作出规定,不含检测项目与指标限量要求,不是产品执行标准。其适用于即食鲜切果蔬的生产加工企业,不适用于超市、餐饮、便利店自制现售行为。关键控制参数:原料冷库/冷藏库温度 ≤10℃、成品冷藏库 ≤5℃、准清洁作业区 ≤10℃、清洁作业区 ≤5℃、消毒水温度 ≤5℃、冷藏车温度 ≤5℃。 NY/T 4706-2025 给出了分品类温度。作为首个鲜切果蔬储运行业规范,其明确:预冷温度 0-10℃;储藏温度非冷敏型 1-5℃、冷敏型 8-10℃、热带亚热带 12℃;运输温度 0-10℃;不应使用运输过肉制品、水产品的车辆运输鲜切果蔬产品。 NY/T 1987《鲜切蔬菜》虽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在执法与复议实践中却被用作属性判定依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直接援引了该标准对鲜切蔬菜的定义:以新鲜蔬菜为原料,在清洁环境经预处理、清洗、切分消毒、去除表面水、包装等处理,可以改变其形状但仍能够保持新鲜状态,经冷藏运输而进入冷柜销售的定型包装的蔬菜产品。定义中"消毒""去除表面水""定型包装""进入冷柜销售"四个要件,恰与第一节判定框架中的即食属性判断对应。一份推荐性标准,事实上承担着净菜与即食鲜切果蔬的分界功能;也正因如此,将其印上包装反而会被举报人反向利用(见第一节"四不")。 即食形态另有致病菌限量要求。去皮、预切的即食果蔬制品适用 GB 29921-2021《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单增李斯特菌、沙门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均为 n=5、c=0、m=0(每 25 克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n=5、c=1、m=100、M=1000 CFU/g;散装即食净菜适用 GB 31607-2021,单增李斯特菌同样 0/25g。该限量仅针对"即食"形态,构成又一层"即食/非即食"二分。
净菜现行标准体系呈"推荐性行业标准管流通 + 强制性卫生规范管即食加工 + 团体标准管具体品类"的三层结构,缺一部覆盖全品类、含指标限量的强制性产品国家标准。 这一格局对 B 端采购的直接影响:合同须写明引用标准的具体编号与版本,以及验收指标的依据。在标准成型期,书面明确优于事后争议。
公开信息中,中国净菜(含鲜切菜)市场规模至少存在以下口径:
| 数字 | 口径表述 | 来源性质 |
|---|---|---|
| 约 450 亿元 | " 鲜切食材加工市场 " ,其中净菜及预制菜品类占比超 60% | 第三方报告,净菜与预制菜合并统计 |
| 突破 550 亿元 | " 国内净菜市场规模 " ,相当于每天为超 3000 万人提供免洗菜服务 | 三个皮匠报告转述,未标注原始机构 |
| 突破 1200 亿元 | 净菜加工市场 | 自媒体页面,无原始报告出处 |
| 突破 1800 亿元 | 净菜鲜切供应市场,近三年复合增长率 18% 以上 | 商业推广页面,无原始报告出处 |
| 3795.8 亿元 | 净菜加工市场规模, 2015 年 770.6 亿元,年复合增长 17.29% ; 2025 年净菜产量 3337.3 万吨 | 智研咨询(经二手平台转述) |
| 2757.5 亿元 | 净菜加工行业市场规模( 2022 年), 2014 年 570.9 亿元, CAGR 18.7% | 中研普华(经媒体转述) |
| 有望突破 4000 亿元 | 2026 年行业规模预判 | 河北净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宇, 2026 年 6 月 25 日链博会,属企业预判非统计口径 |
3795.8 亿元与 550 亿元相差近七倍,根因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统计范围:前者为"全口径加工产值",含 B 端央厨、团餐内部加工的净菜,该部分不进入市场交易却占实际加工量的大头;后者接近"包装零售商品口径"。其间还涉及是否计入鲜切水果、即食沙拉、轻食,以及按加工产值还是终端零售额统计的分歧。 本刊判断:净菜行业规模数字在不厘清上述边界前,不具备引用价值。相对可参考的是渗透率。据智研咨询口径(第三方测算,未见原始报告,仅供参考),全国蔬菜消费的净菜渗透率由 2015 年的 1.8% 升至 2025 年的 4.15%,欧美发达国家鲜切蔬菜渗透率在 12% 至 18% 之间。这一对比所反映的并非"空间大小",而是该品类在中国仍处早期阶段。
公开信息中,净菜产业最完整、最可核验的数据来自"河北净菜"。河北省商务厅 2026 年 9 月 15 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答复,给出了三年连续数据:2023 至 2025 年,河北蔬菜在北京主要批发市场占比分别为 41.8%、42.5%、43.04%,稳居第一。 同份答复披露的其他数据: 与北京市共建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 183 家,年产能 60 万吨 累计认定"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 100 家 累计授权 204 家企业使用"河北净菜"品牌(截至 2026 年 7 月) 商务部《商务参阅》2025 年 3 月刊发《河北大力实施"净菜进京"成效、问题及建议》,评价其为"全国样板",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25 年和 2026 年分别安排省预算内资金 1.97 亿元和 2.37 亿元,支持 46 个"净菜进京"项目 组织"六进"活动 300 余场,覆盖北京 130 余个街道、2000 余个社区、300 多家星级餐饮企业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 年工作部署:支持建设 20 个区域性净菜加工集配中心;持续举办"河北净菜"六进活动 100 场以上。来源:河北省商务厅答复(2026-09-15)、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6)、中国农业农村信息网(2026-01-15) 市县层面数据: 保定市:2026 年一季度净菜进京销量 61.96 万吨,实现产值 48.1 亿元;培育净菜进京生产基地和骨干企业 103 家,省级环京蔬菜生产基地 17 家、"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 10 家。(河北省人民政府,2026-06-01) 廊坊市:已打造 22 家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和 10 家"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2026 年一季度供京蔬菜 12.4 万吨、肉 4.39 万吨、蛋 2 万吨;固安县培育 12 家净菜加工企业,建设 15 个中央厨房及深加工项目,每年有超过 20 万吨"固安净菜"通过订单农业直供北京;全市 152 辆京牌新能源厢式货车纳入北京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廊坊市人民政府) 滦南县:2026 年上半年累计向北京市场自销净菜 4.48 万吨,同比增长 3.58%;实现销售额 3.0992 亿元,同比增长 3.59%。(唐山市农业农村局,2026-07-03) 保定一季度 61.96 万吨对应 48.1 亿元产值,折合约 7760 元/吨,是净菜在进京工程中的实际出货单价水平。 一个县域年供 20 万吨、一个地级市一季度达 61.96 万吨,表明净菜的产业组织形态为"产地集群 + 定向通道",而非全国性统一大市场。
潍坊是全国最早以 12 部门名义出台净菜专项政策的地级市(2024 年 5 月《关于大力发展净菜产业推动净菜入城绿色发展的意见》),目标三年打造 100 处标准化净菜生产基地、培育净菜加工企业 100 家以上(其中年产值 1000 万元以上 20 家)、建成百亿级净菜产业集群。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 年答复,潍坊净菜产业现状:净菜加工企业 96 家(植物性 73 家、动物性 23 家);2024 年净菜产量约 2.5 万吨、销售额 3.8 亿元。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答复(2025)
三亚:校园餐集采集供改革已正式开启净菜配送,配送全程落实食材安全管控、品质把关与价格合规,健全"采、验、存、运"全链条管理流程。海南全省以市县为单位,2026 年春季学期全面推行大宗食材集采集供模式。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网(2026-03) 大连旅顺口区:政协提案答复明确,预计 2026 年 9 月推广大宗食材供应链平台模式,实现食材集中采购、源头直采、全程冷链配送、全流程可追溯;先期供应米、面、油、肉、蛋、禽、干调,同步推行净菜和半成品进校园,具备条件时将蔬菜纳入平台采购。来源: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提案答复意见(第 123 号) 泉州泉港区:将"严禁预制菜进校园"纳入校园食品安全红线管理,纳入统一采购负面清单、食堂日常监管、承包经营考核、责任追究全链条;同时明确区分净菜、半成品、中央厨房粗加工食品与工业化预制菜,严禁任何供应商以"净菜、半成品"名义变相供应预制菜。来源: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答复函(2026-06-30) 净菜进校园是政策鼓励方向,但"以净菜之名行预制菜之实"已成为明确的整治对象。 对净菜企业而言,该信号是双向的。一方面,预制菜被限制进入校园,腾出的需求相当部分由净菜、半成品与现场加工承接;另一方面,交付产品须经得起"是否属预制菜"的追问,而该追问在校园场景中具有一票否决性质。 净菜在校园餐中的位置,取决于产品到校时的形态能否自证"未经烹制、未改变原料基本属性"。清洁切分后原样冷藏配送的蔬菜,身份清晰;一旦加入调味料包、进行熟制或半熟制,或做成开袋即食组合,即滑向即食食品或预制菜范畴。校园渠道的验收清单,应据此逐项自查。
广东中山小榄镇:由镇属广东金榄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接,2026 年 6 月 22 日起对竹源小学开启净菜供应,小榄镇中心小学计划 9 月开启;全镇 50 所中小学,2026 年计划完成 8 所食堂改造。模式为"食品加工中心 + 卫星厨房":集中加工净菜,配送至各校卫星厨房完成炒制。来源: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公开信息、中山日报相关报道(2026) 北京通州:2026 年秋季学期,全区已有 49 所中小学食堂由承包经营转为新型自营。对食堂面积小、后厨操作空间不足的学校,推行"中央厨房 + 微食堂"模式:由中央厨房统一完成食材清洗、切配等粗加工,配送净菜至校内食堂,校内微食堂负责炒制、加热、分餐。区教委同步建立统一的大宗食材备选企业库,各校在名录内遴选供货商,采购依托市级大宗食材平台,平台提前完成农残与品质检测。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2026-09-14)、北京日报(2026-09)、通州发布(2026-09-01) 云南香格里拉、新疆阿拉尔:香格里拉市净菜配送已覆盖 17 所学校、9941 名学生;阿拉尔市累计供餐超 20 万人次。来源:两地政府公开信息(2026) 三项样本的共同点:净菜并非以"净菜供应商"身份进校,而是作为"自营食堂的原料预处理外包"进校。采购主体为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采购标的并非商品,而是一段被外移的工序。这决定了该渠道的竞争要素并非产品单价,而是资质、配送半径、响应速度,以及能否配合自营食堂的财务与审计要求。
其一,净菜在超大城市的第一推动力并非农业产业化,而是垃圾减量。该判断的立法依据是两部地方立法的归属。《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2026 年 5 月 25 日)同样提出推行净菜上市、推进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电商平台等就地就近处理。 两部法规的主导条线分别为生态环境(无废城市)与城管(垃圾分类),农业农村、商务仅为配合部门。净菜在此的定位是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毛菜进城的菜根、烂叶、包装最终转化为城市须处理的厨余垃圾,净菜在产地处理,垃圾留于产地。来源:上海市《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第二十二条;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05-25,深圳为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尚未生效) 净菜在超大城市获得的第一波政策资源与考核压力来自环卫、城管与无废城市条线,而非农业产业扶持资金。仅关注农业农村口补贴的企业,会遗漏由垃圾分类考核与无废城市建设催生的订单,党政机关食堂、高校、大型商超的净菜化改造即属此类。 其二,尾菜治理与净菜进城的配套。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5 年 10 月 14 日印发《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净菜加工,同时加强尾菜处理和利用、推动净菜上市;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中"作物种植设施"可配套建设"为生产服务的简易生产看护房、分拣包装、仓储、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净菜加工用地可依此路径纳入。北京另于 2025 年提出探索"中央厨房 + 微厨房"模式、试点推动净菜直供集中配送。来源: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6-08-13 政策问答、2025-10-14 指导意见)、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6-05-25) 其三,C 端出现可验证的增长信号。京东秒送数据显示,2026 年春节期间"净菜包"订单同比增长 120%(中国青年网,2026-02-06)。其意义不在于证明 C 端爆发,而在于表明净菜在消费者端的认知已无需培育,剩余变量为价格与履约。 同一轮政策对不同环节的作用方向相反。山东惠发食品(603536.SH)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上半年营业收入 675,700,319.76 元,同比下降 8.03%;公司对变动原因的表述为"主要系持续受学校团餐市场政策变化的影响,供应链业务收入减少所致"。更细的口径:供应链类产品收入由上年同期 2.55 亿元降至 1.24 亿元,降幅 51.32%;同期经销商模式收入 4.84 亿元,同比增长 16.94%。 据此不应将"预制菜被限制进入校园"简单理解为"整个 B 端扩张"。校园餐整治在向净菜开放入口的同时,压缩了团餐供应链上另一些环节的业务量,该影响已反映于上市公司报表。同一轮政策中,谁是入口、谁在收缩,取决于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位置。
日本 Delica Foods Holdings(デリカフーズホールディングス)2026 年 3 月期财报显示,切净菜(カット野菜)业务营收 272.10 亿日元,同比增长 7.9%。公司给出的增长原因为:外食業界における慢性的な人手不足を背景にカット野菜のニーズが高まっている。(在外食产业慢性人手不足的背景下,切净菜的需求正在上升。)来源:Delica Foods Holdings 2026 年 3 月期决算说明资料 净菜渗透率上升的第一驱动力并非消费者对"免洗菜"的偏好,而是餐饮端后厨劳动力的结构性短缺:招聘困难、留存率低、人工成本刚性上涨。该驱动力在中国同样成立,且斜率更高。 美国市场的对照为 Taylor Farms:该企业每年在食品安全上的投入超过 2 亿美元,供应美国超市约 40% 的即食沙拉。其含义在于,鲜切品类做到头部时,最大的成本项并非设备与人工,而是食品安全体系本身。
"净菜"在中央一号文件中的表述经历了一次退潮。2023 年,净菜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表述为"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2024 年改用"鲜切包装";2025 年与 2026 年,一号文件全文未再出现"净菜"二字,相关表述变为"加强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加工等设施建设"。来源:2023—2026 年中央一号文件 用词由"净菜"退回"设施建设",表明中央层面未将净菜作为独立产业推动,而是将其归入农产品加工与冷链设施的范畴。与之对照,地方层面(河北专项资金、潍坊专项政策、上海地方立法)的动作更为具体。理解这一"中央冷、地方热"的格局,有助于企业判断政策持续性与申报方向:跟随地方重点项目,比等待中央层面净菜专项更具现实意义。
河北的数据已说明该路线的形态:政府牵头建设品牌、认定基地、授权企业、建设枢纽、配套金融,面向明确的终端市场定向供应。该路线的核心并非加工能力,而是组织能力:将分散的种植主体、加工企业、冷链运力组织到一条通道,以公共品牌解决信任问题。 对企业的意义在于,单打独斗进入净菜领域难度较高,但接入一条已跑通的通道,可显著降低获客与信任成本。
固安县 12 家净菜加工企业、15 个中央厨房及深加工项目,年供北京超 20 万吨;滦南县 4 家环京基地年供 10250 吨、2 家净菜示范基地年供 7500 吨。该路线将加工环节置于产地,减少无效运输(菜根、烂叶、泥土不进城),以订单农业锁定原料,竞争力源于地租、人工与原料成本。
三河市利都农业生态科技产业园为典型。据廊坊市政府公开信息,海底捞华北地区每月香菇丁订单量约 200 吨,圣伦、西贝的黄色西红柿丁月订单量约 300 吨;园区年生产销售净菜 5 万吨。 该路线门槛最高,也最稳定。连锁餐饮所需求的并非低价净菜,而是规格绝对一致、全年不间断、可追溯的净菜。园区公开的技术细节具有参考价值:蔬菜加工须在 4℃ 以下环境抑制微生物生长,蔬菜须经冰水处理,最终鲜切菜须保证外观无损伤、沙拉装盘后 4 小时内不软塌。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
2025—2026 年公开可查的净菜项目:
| 项目 | 规模与指标 | 来源 / 状态 |
|---|---|---|
| 宁夏固原国际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 投资 7650 万元(含港资 1500 万元),建成后净菜、速冻、生鲜粗加工综合产能年产 20 万吨;已锁定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及中国香港订单超 5 亿元; 2026 年 9 月底竣工投产 |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07-02 )、固原日报( 2026-06-27 ) |
| 重庆九龙坡裕丰净菜加工中心 | 投资 2.6 亿元,单班产能 30 吨 | 2026 年 2 月投用 |
| 山东寿光玖和净菜项目 | 投资 10.1 亿元,年产净菜 3 万吨 | 公开报道,未核验到官方原文 |
| 京东(三河) IQF 单体速冻项目 | 年加工能力 8000 吨 | 公开报道,未核验到官方原文 |
| 北京裕农 | 年加工蔬菜 2.66 万吨,服务全国 8000 余家餐饮门店 | 农业农村部信息网( 2025-05 ) |
其一,单项目投资额普遍在数千万至十亿元区间,属中等重资产;其二,除京东三河项目采用 IQF 单体速冻路线外,其余均为"产地或销地加工中心 + 短半径冷链"逻辑,无企业在押注长距离、长保质期的净菜。 出口是该表唯一的新变量。固原项目将净菜与出口订单绑定,表明该路线的可行性不限于国内:东南亚与中国香港市场对标准化净菜的接受度已经形成,而国内产能已需外需承接。
| 政策 | 内容 | 来源 |
|---|---|---|
| 河北省 " 净菜进京 " 项目 | 2025 年 1.97 亿元、 2026 年 2.37 亿元省预算内资金,支持 46 个项目; 2026 年支持建设 20 个区域性净菜加工集配中心 | 河北省商务厅( 2026-09-15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 ) |
|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 | 净菜加工(中央厨房)按审定投资总额 50% 奖补,最高 100 万元 | 青浦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2026—2030 年)》( 2026-04 ) |
| 农业农村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采取 " 先建后补 " 方式,按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 30% 补贴,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2021 ) |
另有第三方报告转述,2026 年教育部修订《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提出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当优先采用自营模式运营食堂;2026 年 3 月教育部发布《校园食品安全"十必须"》《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十不准"》。本刊未核验到教育部官网原文,仅作线索提示,不构成引用依据。来源:蔬东坡《2026 中国生鲜供应链行业发展报告》(第三方机构报告,经中国商报网转述)
净菜赛道头部企业多未上市,公开财务数据稀缺。检索中发现,多个"净菜企业排行榜"类页面存在编造痕迹,同一家企业在不同页面被标注三个互相矛盾的股票代码,均无法在交易所核实。建议对企业排名类信息保持审慎,优先采信企业官网、上市公司公告与政府网站。 核实到的可用信息:乐禾食品集团(2006 年成立,总部广州)官网显示,其拥有 5 个净菜工厂,分布于上海、广东东莞、广东湛江、云南昆明、浙江杭州,产品主要供应大型商超及港澳地区餐饮企业;旗下"乐苗"聚焦中小学中央厨房运营。该企业已引入美团龙珠资本、鼎晖资本、钟鼎资本等 20 余家投资机构,为非上市企业。来源:乐禾食品集团官网(le-he.com)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6 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29.1 万批次,总体不合格率 2.22% 蔬菜样品不合格率 4.92%,水果 5.18%,水产 3.38% 农药残留不合格率 3.95%,有机物污染 1.60%,微生物污染 1.12% 米面油肉蛋奶大宗食品合格率 99.51%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 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人民日报》2026 年 8 月 6 日第 14 版 任何声称"净菜抽检不合格率 X%"的数字均不可信。总局抽检通报按食品大类(蔬菜、水果、水产)与检验项目(农残、微生物)分别统计,从不单列"净菜"品类,官方口径中不存在该数据。网上流传的"净菜不合格率 8.3%"属编造。评估原料端风险,应采用蔬菜品类的官方数据。 蔬菜不合格率为总体平均值两倍以上,而净菜的原料即为蔬菜。且净菜加工过程本身不降低农残,清洗仅能去除表面附着部分。这意味着净菜企业的风险敞口,基本等同于其原料端管理能力。
其一,切分破坏天然屏障。完整蔬菜有表皮保护,切分后切面渗出汁液,成为微生物的良好培养基。GH/T 1461-2024 与 NY/T 4706-2025 对温度控制规定之细,即源于此。 其二,温度链路任一点断裂即放大风险。自预冷(0-10℃)、加工(清洁作业区 ≤5℃ 或 ≤10℃)、消毒水(≤5℃)、冷藏车(≤5℃ 或 0-10℃)至销售端,环环相扣。企业公开口径中,普通净菜保质期一般为 3 天,气调包装鲜切菜保鲜期可延至 7 至 10 天。该数值决定了净菜的配送半径与订单模式。 其三,身份模糊带来的合规风险。南昌东湖分局对"预制净菜及肉制品"的突击检查(2026 年 5 月,重点排查猪肉冒充牛肉)即针对标签标识、储存条件与加工资质;重庆发布食用农产品"七个一律"(2026 年 7 月 15 日发布、8 月 3 日施行);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净菜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指导(2026 年 2 月 5 日),提出把好原料进货查验、清洗切分、包装标识三道关口。监管注意力正转向该环节。
净菜行业声誉风险的特征是:个案会波及整个品类,因其动摇的是"净菜即更干净"这一默认认知。 兰州榆中"果绿"浸泡莴笋案。甘肃兰州榆中县部分蔬菜经销户以"果绿"(一类含亮蓝、柠檬黄的复配着色剂)浸泡莴笋改善卖相,执法部门销毁问题莴笋 11.8 吨,对 6 家经营主体立案调查。须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在新鲜蔬菜类别中明确排除亮蓝、柠檬黄等着色剂的使用。此类违法添加与净菜加工工艺本身无关,但发生于净菜原料端,消费者与采购方不会作此区分。 "甲醛白菜"。更早的同类案件,以甲醛溶液喷洒白菜根部延长运输期。其与榆中案同属一类问题:采收后的保鲜处理环节缺乏规范,而该环节恰为净菜加工企业的上游。来源: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及媒体报道。榆中案的具体通报日期与处罚金额,本刊未核验到统一口径的官方原文,仅作风险提示,不构成引用依据 对 B 端采购的实操含义:净菜企业的原料验收记录、农残快检记录、供应商审核记录,正成为甲方的必查项。上游一旦发生问题,下游品牌方与团餐运营方为第一顺位连带责任主体。
其一,出品率。毛菜至净菜的出品率因品类差异极大,叶菜与根茎不在同一量级。采购谈判按毛菜价、结算按净菜价,中间差值为毛利空间,也最易计算失误。建议在报价单中单独列示出品率。 其二,损耗。损耗发生于加工(切分、修整)、在库(呼吸、失水)、配送(温度波动、挤压)三个环节。四项根茎类团标将失重率定于 ≤3%,此为根茎类水平;叶菜实际损耗显著高于此值。应分品类设定损耗率,而非以单一平均数做全盘预算。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口径,蔬菜全产业链总损耗率约 27.7%;河北净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宇的公开口径为净菜流通损耗率约 30%;北京康安利丰(北京市场主要净菜加工企业之一)公开称其损耗已降至 5% 以内。 30% 与 5% 之间的 25 个百分点,即净菜企业的价值空间与技术门槛。净菜将损耗由城市端转移至产地与加工端,城市减少的厨余垃圾并未消失,而是被转移到产地处理。这也解释了为何"净菜上市"被写入垃圾分类立法而非农业产业规划(见第五节)。B 端报价时,应说明企业所替代的不仅是人工,还有整套厨余处理成本。 其三,人工与场地。净菜替代后厨择洗切环节,客户节省人工、场地与厨余处理成本。有企业公开口径称,净菜可为食堂减少约 30% 厨余垃圾。B 端报价将客户节省项折算出来,较单纯比较单价更易达成。来源:东莞"菜莞家"企业公开口径(腾讯新闻相关报道,2023-11-08) 保质期边界:突破 3 至 10 天物理边界的路径有二,一是将加工中心建至客户近端(卫星工厂模式),二是采用冻眠锁鲜、单体速冻(IQF)等技术路线。后者已非传统意义上的净菜,身份与标准均随之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