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食品安全法通过后接受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原则,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六项重要使命。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是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陈啸宏说,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下决心、下大力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据悉,卫生部将力争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依托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体系等资源,在全国建立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同时正在筹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今年,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责的第一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监管司司长孙咸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抓紧修订完善餐饮消费环节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组织制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逐步提高餐饮业、食堂开办门槛。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