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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 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8-11-28 来源:原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 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1-9-9 10:14:22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84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五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计划和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和实施。要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制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特别是食用油、肉类、乳制品及酒类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两节”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是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是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

  五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