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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24 来源:原创
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007-6-8 13:52:28 本站原创107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我国餐饮企业“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推动餐饮行业的长足发展,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我国餐饮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中国烹饪协会对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第三条  餐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价、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对外经营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面馆、饮品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第二章  信用评价体系

    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主要考核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信用管理基础工作、动态情况、自律自查情况、有关部门和媒体对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意见和表彰处罚决定等。具体内容有:    第五条  企业资质信用基础    (一)基本材料。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必须齐全。    (二)领导素质。企业中高层领导者的品德、职业道德、管理能力与社会责任意识,领导者的信用记录。    (三)员工素质。员工学历及技术构成情况、企业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员工的职业道德、对企业文化的认可程度。    (四)管理素质。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管理措施是否合理、抵御风险的能力如何。    第六条  安全管理信用    (一)原料管理。包括原料采购、验收、贮存等环节的流程管理、原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加工场所。企业是否建立起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是否严格执行生熟食品分开的制度;生产场所是否远离污染源。    (三)营业场所。包括营业环境是否有污染;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性能如何;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路线指示是否清晰;室内空气流通如何,餐桌间隔是否合理。    (四)设备设施。加工食品的工具、用具、灶具等设备设施是否齐全;企业消防设施齐全、安全通道无障碍;生产和营业环境无污染;客用设施设备、生产用具是否执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制度;设备是否执行严格的设备报废制度。    第七条  经营管理信用    (一)资产经营能力。资产经营能力直接影响到企业资金循环的速度,进而影响企业的信用水平。存货周转率、毛利率、销售利润率、资产报酬率、人均利润是衡量企业资产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    (二)合同履约率。企业按期履行承诺及协议是企业诚信经营的重要体现。合同履约率越高,企业的信用度也就越高。    (三)营销策划。企业宣传广告的真实性;促销措施的合理性;经营中是否发生坑蒙顾客现象。    第八条  财务质量    (一)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其值越高,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企业的信用也就越有保障。    (二)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减去存货后与流动负债的比,也是反映企业财务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三)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是企业资本构成的直接反映。    (四)利息保障倍数。利息保障倍数是偿还债务能力的反映,其值越高,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企业的信用也就越有保障。    第九条  发展潜力    (一)市场分析。企业的市场定位是否明确、营销策略针对性如何。    (二)开拓创新。企业实施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的能力。    (三)增长潜力。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能力。    (四)核心竞争力。企业产品竞争力、制度竞争力和文化竞争力状况。    第十条  社会形象信用    (一)商业信誉。企业依法纳税状况、司法诉讼记录、工商信用等级、银行信用等级、企业相关公共记录及荣誉情况。    (二)顾客评价。社会舆论对企业的评价。    (三)资源利用。企业在节能降耗方面采取的措施    (四)社会公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记录,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