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3014—2018
代替 DB12/T 561-2015
果蔬冷链物流操作规程
Operation rules for cold chain logistics of fruits and vegetables
2018 - 04 - 12 发布 2018 - 06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 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战略发展实施,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河北省商务厅、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 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以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12/T 561—2015,与DB12/T 561—201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的压差预冷和真空预冷(见 DB12/T 561—2015 的 3.2 和 3.3);
——修改为用于果蔬的外包装,如塑料箱、纸箱等应按照果蔬的大小规格设计,并充分考虑物流基础模数(600mm×400mm)(见 4.1.5,DB12/T 561—2015 的 4.1.5);
——增加了符合 SB/T 10728—2012 中 7.2.4 的要求(见 6.4.2);
——修改为运输过程中应连续监测记录车厢内温度,超出允许的波动范围应有警示,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见 6.5.5,DB12/T 561—2015 的 6.5.4)。
本标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物流协会、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商业大学、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强、孙彩英、申娜娜、梁天宇、高玉斌、王晓阔、郑广远、唐梅、李长霞、燕翙江、王国丰、林有来、黄少阳、张鹏、陈炳爱、李海波、张炎、屈喆园、王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蔬冷链物流的术语和定义、包装与标识、贮存、运输、展售关键作业流程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初级果蔬冷链物流的贮存、运输、展售等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28577—2012 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
GB/T 30134—2013 冷库管理规范
SB/T 10728—2012 易腐食品冷藏链技术要求 果蔬类DB12/T 3010 冷链物流 冷库技术规范
DB12/T 3011 冷链物流 运输车辆设备要求DB12/T 3012 冷链物流 温湿度要求与测量方法DB12/T 3017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577—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8577—2012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3.1
冷链物流 cold chain logistics
以冷藏工艺为基础、制冷技术为手段,使冷链物流从生产、流通、销售到消费者的各个环节中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下,以保证冷链物品质量,减少冷链物品损耗的物流活动。
[GB/T 28577—2012,定义3.4]
4 包装与标识
4.1 包装
4.1.1 果蔬内包装材料应无毒、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4.1.2 果蔬内包装应具有一定的通透性。
4.1.3 不耐压的果蔬包装时,应在包装容器内加支撑物或衬垫物。果蔬包装内的支撑物和衬垫物的作用见表 1。
表1 果蔬包装内的支撑物和衬垫物
种类 |
作用 |
纸 |
衬垫,缓冲挤压,保洁,减少失水 |
纸托盘、塑料托盘、泡沫塑料盘 |
衬垫和分离果蔬,减少碰撞 |
瓦楞插板 |
分离果蔬,增大支撑强度 |
泡沫塑料网或网套 |
衬垫,减少碰撞,缓冲震动 |
塑料薄膜袋 |
控制失水和呼吸 |
塑料薄膜 |
保护果蔬,控制失水 |
4.1.4 果蔬外包装应具备足够的机械强度,保护果蔬在装卸、运输和码放过程中免受损伤。
4.1.5 用于果蔬的外包装,如塑料箱、纸箱等应按照果蔬的大小规格设计,并充分考虑物流基础模数
(600mm×400mm)。
4.1.6 果蔬外包装应有防潮性及应具有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化学物质、内壁光滑、美观、重量轻、成本低等特点。常用果蔬外包装材料见表 2。
表2 常用果蔬外包装材料
种类 |
材料 |
适用范围 |
塑料箱 |
聚乙烯、聚丙烯 |
适用于任何果蔬 |
纸箱 |
瓦楞纸板 |
适用于任何果蔬 |
纸袋 |
具有一定强度的纸张 |
承重量通常不超过 2kg |
纸盒 |
具有一定强度的纸张 |
适用于易受机械伤的果蔬 |
木箱 |
木质 |
适用于易受机械伤的果蔬 |
4.1.7 果蔬应按品种、等级和成熟度分类进行包装。
4.2 标识
4.2.1 果蔬内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且标签上的字迹应当清晰、完整、准确。
4.2.2 储运包装标识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5 贮存
5.1 冷藏库
5.1.1 冷藏库应符合 DB12/T 3010 的要求。
5.1.2 清空后的冷藏库在果蔬入库前应消毒。
5.2 入库
5.2.1 长期保鲜贮存的果蔬应先进行预冷。
5.2.2 根据果蔬种类设定预冷温度,果蔬一般预冷至贮存温度;部分对冷害敏感的果蔬,预冷终点温度应设定在冷害临界温度以上。
5.2.3 入库前,库房温度宜预先降至略低于果蔬贮存要求的温度。
5.2.4 预冷后的果蔬应及时入库。
5.2.5 冷藏库温湿度应根据果蔬种类的贮存要求,按照 DB12/T 3012 的规定执行。
5.3 贮存码放
5.3.1 果蔬码放时应保证空气均匀流通,符合 GB/T 30134—2013 中 6.8 的要求。
5.3.2 码放时应按照品种、规格、产地、成熟度、加工程度分库码放。
5.3.3 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物品混合码放。
5.3.4 对温度、湿度要求差异大的果蔬和对乙烯敏感的果蔬不应混放。
5.3.5 易造成交叉污染的果蔬应单独码放并挂牌标识。
5.3.6 库房内堆码应稳固整齐,不应影响库内的气流循环和果蔬进出。
5.3.7 入库后,应及时记录货位标签和货位图。
5.3.8 应预留人行通道及出入库通道。
5.3.9 贮存期间,应按照果蔬贮存要求通风换气,排除乙烯等有害气体。
5.3.10 果蔬贮存于气调库,贮存期间不应开门。
5.3.11 逾期或腐败的果蔬应及时处理。
5.4 贮存记录
5.4.1 建立温度及湿度控制方法与基准,进行检查和记录。
5.4.2 仓储应建立库存台账,果蔬出入库应有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果蔬名称、规格、批号、保鲜期、出入库时间、库房垛位号、出入库单位、数量等。
5.4.3 每批果蔬应有出入库检验记录。
5.4.4 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 DB12/T 3017 的要求。
5.5 出库
5.5.1 出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记录。
5.5.2 装载作业区操作应在符合果蔬保存温度或低于 15˚C 以下进行。
6 运输
6.1 运输车辆
6.1.1 车辆应符合 DB12/T 3011 的要求。
6.1.2 建立制冷设备及车厢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定期保养、检修并记录。
6.1.3 用于输送、装卸的设备及用具应保持清洁。
6.1.4 装载前应检查车辆及运输装备,确认制冷系统和除霜系统运转正常,确认车厢外侧无结露。
6.2 车辆预冷
运输前,车厢应进行预冷处理,使车厢温度达到果蔬所要求的运输温度,符合DB12/T 3012的要求。
6.3 装载
6.3.1 装载作业区的作业时间、冷能消耗、温度及湿度均应有控制措施。
6.3.2 待运时,应批次分明、码放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
6.3.3 装载作业因故中断,车厢门应及时关闭,且制冷系统应保持运转。
6.3.4 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物品混装。
6.3.5 易于产生乙烯气体的果蔬应独立隔离封闭,不应混装;使用过的车厢,装载前应清除可能残留的乙烯气体。
6.4 厢内摆放
6.4.1 运输车厢同一空间不应码放不同温度要求或可能造成交叉污染的果蔬。
6.4.2 果蔬应与运输车厢四壁有适当的空间,符合 SB/T 10728—2012 中 7.2.4 的要求,并保持码放稳固。
6.4.3 低温敏感的果蔬,应避免紧靠冷藏车的出风口。
6.4.4 果蔬码放应按照“先卸后装”与“重下轻上”的原则。
6.5 运输过程
6.5.1 果蔬在运输配送时,温度应按照 DB12/T 3012 的规定执行。
6.5.2 运输过程中果蔬应防止挤压、水淋、受潮、曝晒、污染。
6.5.3 运输时应保持车厢内温度均匀,每件果蔬均可接触到冷空气。
6.5.4 运输配送期间,车厢门开关频率应降至最低。
6.5.5 运输过程中应连续监测记录车厢内温度,超出允许的波动范围应有警示,按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6.6 运输记录
6.6.1 建立温湿度控制方法与基准,并及时、准确记录。
6.6.2 在装卸货前,应测量并记录果蔬的温度。
6.6.3 应记录送货与交货状况。
6.6.4 承运方应保存装卸货的时间记录、车厢温度记录、运输配送期间制冷系统的运转时间记录等。
6.6.5 长途运输期间果蔬的温度应进行抽检,检测应在低温的环境下进行。
6.7 卸货
6.7.1 卸货作业区的操作应在 15˚C 以下场所进行,并保持果蔬温度符合 DB12/T 3012 的要求。
6.7.2 卸货时应轻搬、轻放,规范操作。
6.7.3 卸货作业因故中断,车厢门应及时关闭,且制冷系统应保持运转。
6.8 交货验收
6.8.1 交货时按照合约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并对数量和温湿度进行核对检查。
6.8.2 果蔬温度的测量应依据 DB12/T 3012 的规定,并由货主与承运方、验收人员与承运方共同确认。
6.8.3 查验果蔬外观是否因温度影响而产生变化。
6.8.4 应保存果蔬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到达目的地后的等待装卸时间记录等。
6.8.5 交货有异议时,应在保证果蔬安全的条件下,按照合约规定及时处理。
6.8.6 果蔬验收后,双方做好交接记录。
7 展售
7.1 展售容器
7.1.1 应配备符合展售温湿度要求的展售柜,其温湿度要求应符合 DB12/T 3012 的要求。
7.1.2 展售柜应备有冷风循环系统,货架或隔板应有足够的间隙。
7.1.3 展售柜应具备除霜功能。
7.1.4 展售柜应清楚标注最大装载线。
7.1.5 展售柜应安装温度显示器、温度异常警示器。
7.1.6 展售柜不应设置在通风口、阳光直接照射和热源处。
7.2 展售条件
7.2.1 内包装材料应无毒、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7.2.2 温湿度应符合 DB12/T 3012 的要求。
7.3 展售过程要求
7.3.1 保持环境清洁。
7.3.2 上架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合理安排货位。
7.3.3 防止果蔬间交叉污染,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果蔬应单独放置。
7.3.4 货架上码放时应避免果蔬变形。
7.3.5 质量不合格的果蔬应及时下架。
7.3.6 展售柜有果蔬展售时,不应切断电源。
7.3.7 应准确完整记录展售柜的温度。
7.3.8 温度检测不应在除霜期间进行,除霜时段应在展售柜上标注。
7.3.9 展售柜温度计应每年至少校准一次,并保存校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