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武汉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国家卫健委已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提示广大餐饮服务单位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餐饮服务工作者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01 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按照疾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引,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做足防控措施。
02 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内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03 做好每天晨检记录建档,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04 餐食分餐、明档操作、熟食加工的操作员工要戴好口罩上岗,每天及时更换口罩。
05 餐厅、食堂空间要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06 确保餐具消毒后使用,每天对保洁空间进行酒精消毒。有条件的企业,可定期对食堂餐厅地面、电梯空间进行消毒。
07 做好餐饮服务提供者个人清洁卫生,特别强调规范工作人员及就餐者的洗手环节,定时做好相关设备设施的洗消工作。
08 生食、熟食之间加工要洗手;食品加工要充分熟化;外送餐盒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要每天清洁消毒。
09 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对春节返乡员工,在回流上岗前进行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餐饮人共克时坚,众志成城,我们相信,阴霾终将散去,春暖必会花开。
联盟秘书处
2020-02-01
来源:网络